国产欧美日韩精品专区_一个人看的www在线观看免费_亚洲欧美日韩综合一区_国产免费爽爽视频在线观看
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實施意見等文件的通知
來源: 江蘇省人民政府網 發布時間:2018-02-12 13:11 累計次數: 字體:[ ]

蘇政發〔2018〕23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現將《江蘇省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江蘇省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的實施意見》和《江蘇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江蘇省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76號)精神,加強我省政務誠信建設,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和部門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表率作用,進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誠信江蘇建設水平,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的決策部署,將政務誠信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和引領,將堅持依法行政、陽光行政和加強監督作為推進政務誠信建設的重要手段,將建立政務領域失信記錄和實施失信懲戒措施作為推進政務誠信建設的主要方面,將危害群眾利益、損害市場公平交易等政務失信行為作為治理重點,循序漸進,不斷提升公務員誠信履職意識和各級政府誠信行政水平,不斷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推進“兩聚一高”新實踐、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提供堅實保障。

(二)基本原則

——依法行政。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要求。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將依法行政貫穿于決策、執行、監督、服務的全過程,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作為重大決策的法定程序。要按照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要求,切實做到依法決策、依法執行和依法監督。

——政務公開。推進陽光行政,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在保護國家信息安全、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通過各地各部門政府網站、政務服務“一張網”、政務發布新媒體等途徑依法公開政務信息,進一步推進“互聯網+政務”,加快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全過程公開,提高政務透明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制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要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嚴格依法依規開展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招商引資等工作,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

——勤政高效。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行政流程,繼續清理、削減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推行網上服務、并聯服務和服務質量公開承諾等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著力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體系,不斷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守信踐諾。將公平正義作為政務誠信的基本準則,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各領域貫徹公平正義原則。各級政府和公務員要清正廉潔,恪盡職守,敢于擔當。建立健全守信踐諾機制,準確記錄并客觀評價職權范圍內行政事項以及行政服務質量承諾、期限承諾和保障承諾的履行情況。各級政府在債務融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等市場交易領域應誠實守信,嚴格履行各項約定義務,為全社會作出表率。

——獎懲并舉。建立政府部門和公務員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對誠實守信的政府部門和公務員,在評優評先、職務晉升等工作中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加大對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務員失信行為的懲處和曝光力度,追究責任,懲戒到人。對社會關注度高、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政務失信易發多發領域進行重點治理。加強社會各方對政務誠信的評價監督,形成多方監督的信用約束體系。對公務員在行政過程中懶政怠政,不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以權謀私、濫用職權、失職瀆職等行為,特別是嚴重危害群眾利益、有失公平公正、交易違約等行為,要加大查處力度,營造既“親”又“清”的新型政商關系。

(三)主要目標。至2020年,逐步健全全省政務信用管理體系和政務誠信監督體系,建成政府部門和公務員信用信息系統,實現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雙公示”100%以及政府部門和公務員信用信息記錄、歸集、共享全覆蓋,形成政府部門和公務員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取得積極進展,政務誠信環境顯著改善。

二、建立健全政務信用管理體系

(一)加強公務員誠信教育。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深入開展公務員誠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編制公務員誠信手冊,弘揚誠信文化,普及誠信知識,將信用建設納入公務員培訓和領導干部進修課程,在黨員干部理論培訓、干部網上學習、新進公務員培訓、黨校輪訓等中增加信用知識內容,圍繞公務員誠信和職業道德,舉辦公務員大講堂,切實加強公務員信用知識學習。組織開展公務員集體簽名承諾、崗位誠信標兵推選及模范先進事跡巡回宣講等誠信主題教育實踐活動,提升公務員信用意識,切實增強公務員誠信行政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二)建設政府部門和公務員信用信息系統。按照全省統一規劃和規范,各級信用管理部門要依托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建設統一的政府部門和公務員信用信息系統。推動與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省公共資源交易信用信息庫的信息共享。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基礎,建立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務員信用信息常態化歸集機制,消除信息孤島,實現政府部門和公務員信用信息歸集全覆蓋和交換共享。按照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要求,加強政府部門和公務員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使用的安全保障。

(三)建立健全政務信用記錄。各級政府要推動建立政府部門和公務員政務領域信用檔案,并將相關信用信息納入各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各相關部門按照管理職責分工明確政務信用檔案信息采集范圍,政府及政府部門信用檔案重點記錄依法行政、政務公開、社會誠信狀況和人民群眾滿意度等信息。各級政府部門負責記錄并提供公務員政務領域信用信息。公務員政務領域信用檔案重點記錄公務員依法履職、誠信盡責、規范服務、表彰獎勵、廉政記錄、違法違紀違規等信用信息和年度考核結果等其他信息。要將各級政府和公務員在履職過程中,因違法違規、失信違約等被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的信息納入政務失信記錄;經認定符合容錯糾錯情形和條件的,可不納入政務失信記錄。在干部任用、管理、選拔方面,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核實,因瞞報、漏報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將處分情況納入公務員政務領域信用檔案。加強對公務員的日常管理考核、調職晉升、任職考察、評優評獎、表彰獎勵、投訴舉報、案件查處等各個環節的信用信息記錄。

(四)推進政府部門和公務員信用信息共享、公開與應用。由各級信用管理部門負責政務信用信息的歸集和共享,將有關記錄逐級歸集至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實現政務信用信息的整合。推動政府部門和公務員信用信息系統與公務員管理信息庫的核查比對。依法依規制定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開的目錄和標準,構建信息交換共享機制。依托“信用江蘇”網、各級政府信用門戶網站、各行政執法機關門戶網站等依法依規逐步公開政府部門和公務員行政處罰等政務失信記錄。依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網依法依規公開被法院判決違法的政府機關和公務員的裁判文書,公開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的政府機關和公務員的信息。穩步推進各地各部門在選拔任用、評優評先、職務晉升中查詢政務領域信用檔案。

(五)健全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明確公務員及政府機構的信用信息分類,對于誠信事跡突出并受到表彰獎勵的公務員和政府機構予以守信激勵。強化對失信政府部門和公務員的信用監管、約束和懲戒。各級政府及部門存在政務失信記錄的,要根據失信行為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的損失情況和社會影響程度,對具體失信情況書面說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規取消相關政府部門參加各類榮譽評選資格,予以公開通報批評,對造成政務失信行為的主要負責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合開展區域政務誠信狀況評價,在改革試點、項目投資、專項資金安排、評先評優、社會管理等政策領域、工作組織和績效考核中應用政務誠信評價結果。完善公務員招錄和考核考評制度,明確公務員失信行為具體情形及處理辦法,將信用狀況作為招錄考察、考核任用和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建立公務員晉升、履職等誠信承諾制度。

(六)健全信用權益保護和信用修復機制。完善政務信用信息保護機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采集各級政府和公務員政務失信記錄。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異議申訴制度,探索擴展信用修復渠道和方式。建立容錯糾錯的關愛機制,鼓勵自我糾錯、主動自新,各級政府和公務員在政務失信行為發生后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的,可從輕或免于懲戒。嚴格規范認定容錯的程序,完善風險防范和糾錯機制。

三、加強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

(一)加強政府采購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完善政府采購誠信體系,建立政府采購方面的政務誠信責任制,加強對采購人在項目履約驗收、合同履行、款項支付情況的監督,依法處理采購人及有關責任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違法違規失信行為。完善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提高政府采購活動透明度。完善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信用信息庫,健全采購人信用信息庫,積極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建立采購人信用承諾制度,采購人在開展政府采購活動前,應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對政務公開、財政資金使用規范性、遵守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合同履行以及違約責任等方面作出書面承諾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二)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強化政府的契約意識、誠信意識和責任意識,建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失信違約記錄。規范政府在合作項目中的履約行為,提高政府履約能力,切實履行法定義務,優化社會資本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信用環境。明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方責任人及其在項目識別、項目準備、項目采購、項目執行、項目移交等階段的誠信職責,建立項目責任回溯機制,并將有關政府失信行為及時納入各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

(三)加強招標投標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加快運用“互聯網+招標投標”方式,建立完善全省統一的招標投標信用信息系統及服務平臺,把失信被執行人納入該平臺,實現自動比對、自動攔截、自動監督、自動懲戒,實現與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交換共享。制定完善信用承諾和信用審查制度,建立招標投標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體系。健全招標投標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制度,提高政務信息透明度,及時向社會公開各級政府掌握的有關招標代理機構資質信息、信用信息及動態監管信息等。加強失信責任追究,依法依規處理和懲戒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失信行為。探索推廣和應用第三方信用報告制度。

(四)加強招商引資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完善招商引資地方性法規規章,嚴格依法依規出臺優惠政策,避免惡性競爭。規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資行為,明確政府在招商引資過程中的權力限制及職責,認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和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不得以政府換屆、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理由違約毀約。加強對地方政府承諾事項延續性的監督。進一步完善招商引資考核機制,建立符合市場規律的招商引資評價體系。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變政府承諾和合同約定的,要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對相關企業和投資人的財產損失依法予以補償。

(五)加強地方政府債務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領域信用評級制度,促進政府舉債依法依規、規模適度、風險可控和程序透明。建立政府性債務監督公開制度。健全地方政府性債務監管體系,建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科學設置風險預警指標,綜合評價各市縣債務風險水平。合理確定風險預警標準,對列為債務較高風險地區的市縣,進行黃色預警;對列為債務高風險地區的市縣,進行紅色預警。建立地方政府性債務應急處置機制以及考核問責機制,把地方政府性債務作為政績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并將債務審計列入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將債務管理列入財政工作考核。強化對各級人民政府任期內債務的舉借、使用和管理情況的考核、審計和責任追究。

(六)加強統計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健全責任體系,落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領導責任、監督責任、主體責任和相關責任。各級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其有關機構領導成員依據職責分工和履職情況分別承擔相應責任。加大對領導干部責任追究力度,統計造假、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的嚴肅處理。指導、監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統計從業人員信用檔案管理工作,引導統計從業人員依法統計、誠信統計,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開展統計誠信承諾活動,明確守法、守信、自律等方面的自我約束和應承擔的責任。

(七)加強街道和鄉鎮政務誠信建設。建立街道和鄉鎮公開承諾制度,加大街道和鄉鎮政務、財務等公開力度,確保就業、物業、就學、公共衛生、計生、養老、助殘、扶貧、醫保、住房、出行、停車、防火防盜、擁軍優屬、便民服務等公共服務和優惠政策有效落實到社會公眾,并將各項工作守信踐諾情況納入街道和鄉鎮績效考核體系。積極推廣“政社互動”模式建設,通過進一步明晰鄉鎮(街道)政府與城鄉村(居)委會的權責關系,推行鄉鎮街道中心“一門式”服務。引導村(居)民委員會通過契約管理、村規民約等方式,就遵守計劃生育等法律法規、落實獎勵扶助政策等作出雙向承諾并誠信履約,全面提高誠信政府服務能力。把政務誠信建設的要求融入文明村鎮創建內容,加大測評權重。以信用鄉鎮(街道)、信用村居、信用戶以及示范街區等創建為載體,將信用體系建設向村居、社區推進。在農業開發、環境整治、集體經濟扶持等方面對信用村予以支持;在就業、扶貧、養老、信貸等方面對信用戶予以傾斜。

四、探索構建廣泛有效的政務誠信監督體系

(一)建立政務誠信專項督導機制。上級政府要對下級政府和本級政府部門進行政務誠信監督檢查,實施政務誠信考核評價,重點將依法行政、政務公開、信用體系建設、“放管服”改革、環境保護、統計數據質量、勞動用工、社會保障、公共資源交易、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社會誠信狀況和人民群眾滿意度等工作納入政務誠信考核內容,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開和推進落實情況作為各級政府政務公開考核重要內容,考評結果作為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參考。

(二)建立橫向政務誠信監督機制。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察機關對政務誠信建設工作的監督,高度重視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和落實,推進辦理結果公開,并將辦理結果公開情況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有序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綜合評定承辦單位對人大代表建議的辦理情況。各級政府部門要自覺接受同級審計、財政等部門對行政行為、財政財務收支的監督和審計,切實提高政務誠信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樹立政府公開、公平、清廉的誠信形象。

(三)建立社會監督和第三方機構評估機制。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暢通民意訴求和投訴渠道。進一步完善作風建設內容,依靠社會各界群眾代表,對政務誠信建設情況進行評議評價。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和支持信用服務機構、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機構對各地區各部門政務誠信建設績效開展綜合評價評級。實施區域政務誠信大數據監測預警,加強社會監督。

五、健全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明確職能部門和分管領導,切實加強對政務誠信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職責分工,研究出臺工作方案和實施辦法,做好本地本部門政務誠信建設工作。充分發揮各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作用,協調解決政務誠信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并推進政務誠信建設的各項措施,加強各地各部門協作配合。各級信用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考核推進機制,對各地各有關部門政務誠信體系建設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二)加快法規制度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務誠信建設法規制度。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地方性法規研究。加快出臺《江蘇省各級政府及公務員信用信息征集指導目錄》《江蘇省各級政府及公務員信用評價細則》《江蘇省公務員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實施辦法》等制度文件。各地各部門加強政務公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公務員誠信、政務誠信評價等制度建設,為政務誠信體系建設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撐。

(三)推進先行先試和示范試點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圍繞行政管理決策、依法行政與行政執法、政務公開、守信踐諾機制建設、信用產品應用、誠信教育等方面,積極開展先行先試和示范試點,探索政務誠信建設新路徑、新模式。省信用管理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及時組織對試點示范的成果科學評估,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做法。

(四)加強跟蹤落實和監督檢查。各級信用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本實施意見及重點任務分工工作的統籌協調、跟蹤落實。逐步將政務領域信用信息的記錄、歸集、共享、發布和使用等納入對各地各部門的工作考核范圍,采用通報、督查、整改等方式,有效發揮信用監管作用。省政府將適時開展督導檢查,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各級政府和部門要結合實際和職能分工,研究出臺工作方案和實施辦法。

附件:《江蘇省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重點任務分工表

附件

《江蘇省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重點任務分工表

序號

工作任務

負責單位

  1

依法行政。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將依法行政貫穿于決策、執行、監督、服務的全過程,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作為重大決策的法定程序。按照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要求,切實做到依法決策、依法執行和依法監督。

牽頭單位: 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有關部門

  2

政務公開。多途徑依法公開政務信息,進一步推進“互聯網+政務”,加快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全過程公開。制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要廣泛征求社會意見。

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配合單位:省有關部門

  3

公務員誠信教育。深入開展公務員誠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編制公務員誠信手冊,將信用建設納入公務員培訓和領導干部進修課程。

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配合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文明辦、省有關部門

  4

建設統一的政府部門和公務員信用信息數據庫,建立各級政府和公務員信用信息常態化歸集機制,實現政府部門和公務員信用信息歸集全覆蓋和交換共享。

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信用辦)

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紀委、省監察機關、省法院、省各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政府

  5

建立政府部門和公務員政務領域信用檔案,并納入各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各相關部門按照管理職責分工明確政務信用檔案信息采集范圍。

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信用辦)

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委組織部、省紀委、省監察機關、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各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政府

  6

推進政府部門和公務員信用信息共享、公開與應用,將有關記錄逐級歸集至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制定信息歸集、公開、交換的目錄和標準。依法依規逐步公開政府部門和公務員行政處罰等政務失信記錄。依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網依法依規公開被法院判決違法的政府機關和公務員的裁判文書。

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信用辦)

配合單位:省法院、省檢察院、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紀委

  7

健全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明確公務員及政府機構的信用信息分類,對于誠信事跡突出并受到表彰獎勵的公務員和政府機構予以守信激勵。各級政府及部門要根據自身失信行為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的損失情況和社會影響程度,對具體失信情況書面說明原因并限期予以整改,依規取消失信部門參加各類榮譽評選資格并予以公開通報批評,對造成政務失信行為的主要負責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信用辦)

配合單位:省各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政府

  8

健全信用權益保護和信用修復機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采集各級政府和公務員政務失信信息。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異議申訴制度,探索擴展信用修復渠道和方式。建立容錯糾錯的關愛機制,鼓勵自我糾錯、主動自新。

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信用辦)

配合單位:省各有關部門

  9

加強政府采購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建立政府采購方面的政務誠信責任制,依法處理采購人及有關責任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違法違規失信行為。完善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

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配合單位:省各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政府

  10

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領域政務誠信建設。明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方責任人及其在項目識別、項目準備、項目采購、項目執行、項目移交等階段的誠信職責,建立項目責任回溯機制,并將有關政府失信行為及時納入各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

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配合單位:省各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政府

  11

加強招標投標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加快運用“互聯網+招標投標”方式,建立完善全省統一的招標投標信用信息系統及服務平臺。建立招標投標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體系。健全招標投標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制度。依法依規處理和懲戒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失信行為。探索推廣和應用第三方信用報告制度。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配合單位: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各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政府

  12

加強招商引資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完善招商引資地方性法規規章,嚴格依法依規出臺優惠政策。規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資行為,明確政府在招商引資過程中的權力限制及職責,認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和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進一步完善招商引資考核機制,建立符合市場規律的招商引資評價體系。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各設區市政府

配合單位:省有關部門

  13

加強地方政府債務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領域信用評級制度、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強化對各級人民政府任期內債務的舉借、使用和管理情況的考核、審計和責任追究。

牽頭單位:省財政廳

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各設區市政府

  14

加強統計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健全責任體系,落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領導責任、監督責任、主體責任和相關責任。

牽頭單位:省統計局

配合單位:省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政府

  15

加強街道和鄉鎮政務誠信建設。把政務誠信建設的要求融入文明村鎮創建內容,加大測評權重。

牽頭單位:各設區市政府

配合單位:省有關部門

  16

建立政務誠信專項督導機制。上級政府要對下級政府和本級政府部門進行政務誠信監督檢查,實施政務誠信考核評價,突出政務誠信考核重點,考評結果作為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參考。

牽頭單位:各級政府

配合單位:省各有關部門

  17

加快法規制度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務誠信建設法規制度,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地方性法規研究,加快出臺相關規章制度。

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信用辦)

配合單位:省法制辦


江蘇省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

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的實施意見

為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制,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和社會環境,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和國家有關部委對守信主體實施聯合激勵和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各項備忘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的決策部署,堅持褒揚誠信、懲戒失信,部門聯動、社會協同,依法依規、保護權益,突出重點、統籌推進的原則,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強化信用信息公開共享,依法依規運用信用獎懲手段,構建政府部門協同聯動、行業組織自律規范、信用服務機構積極參與、社會公眾廣泛監督的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促進市場主體依法誠信經營,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營造“守信者處處受益、失信者寸步難行”的誠信社會環境。

(二)主要目標。

——到2018年底,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和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初步建成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系統(以下簡稱聯合獎懲系統),實現重點行業和地區聯合獎懲信用信息記錄、歸集、交換、共享、公開和應用。聯合獎懲系統實現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全面對接,各方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基本完善,建立起聯合獎懲發起、響應、實施、反饋的閉環管理機制,聯合獎懲機制在重點領域中發揮重要作用。

——到2020年底,健全完善全省聯合獎懲系統,以法律法規為保障,以聯合獎懲系統為支撐,以信用信息交換共享為基礎,以行政管理嵌入應用為重點,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強化對守信主體獎勵和激勵機制,完善對失信主體的行政性、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約束和懲戒機制,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獎懲機制基本構建并有效運行,全社會誠信意識普遍增強。

二、明確聯合獎懲對象和內容

以信用紅黑名單作為聯合獎懲的重點對象。

(三)信用紅黑名單認定。

各領域的紅黑名單認定辦法由全國統一規定。在國家規定出臺前,省級各有關部門可先行制定具體認定辦法。認定辦法制定過程中,應充分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出臺的辦法及其具體認定程序應通過“信用江蘇”網站和其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示、公開并及時修改完善。

(四)信用紅黑名單認定依據。

認定聯合獎懲對象名單的依據主要包括:一是公共管理和服務中反映相關主體基本情況的登記類信息;二是刑事處罰、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檢查、行政征收、行政獎勵、行政給付等反映主體誠信狀況的信息;三是拒不履行生效司法裁決的信息;四是黨政機關、群團組織、社會組織、行業協會商會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或者掌握的相關主體受表彰獎勵等信息;五是根據法律法規規章或規范性文件可作為紅黑名單認定依據的其他信息。

信用紅名單包括縣級以上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依規組織認定的具有誠實守信行為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

信用黑名單包括縣級以上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依規組織認定的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主要為: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為,包括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工程和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強制性產品認證等領域的嚴重失信行為;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的行為,包括賄賂、逃稅騙稅、惡意欠繳稅款、抗稅、虛開發票、惡意逃廢債務、惡意拖欠貨款或服務費、故意欠繳或少繳社會保險費、惡意欠薪、騙取套取社會保險金或者社會保險待遇、價格違法、統計違法、非法集資、合同欺詐、計量作弊及欺騙、傳銷、非法經營、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出借和借用資質投標、圍標串標、虛假廣告、違規運輸、侵害消費者或證券期貨投資者合法權益、嚴重破壞網絡空間傳播秩序、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嚴重失信行為;項目申報、資格認定中,故意提供備案、土地、環評、知識產權、貸款合同等虛假文件和虛假證明,騙取政府專項資金支持等嚴重失信行為;在去產能過程中,惡意阻撓、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等嚴重失信行為;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公信力的行為,包括當事人在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作出終審判決或決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執行等嚴重失信行為;拒不履行國防義務,拒絕、逃避兵役,拒絕、拖延民用資源征用或者阻礙對被征用的民用資源進行改造,危害國防利益,破壞國防設施等嚴重失信行為;其他故意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造成不良后果和影響,受到行政處罰的嚴重失信行為。

(五)信用紅黑名單認定單位。

按照“誰主管、誰認定、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審慎認定信用紅黑名單。縣級以上國家黨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按照統一標準認定相關領域紅黑名單,省級有關部門可根據需要授權省級行業協會商會和信用服務機構按照統一標準認定紅黑名單。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大數據企業、金融機構、新聞媒體、社會組織等各類單位和公民個人向認定單位提供相關主體的守信行為和失信行為信息,可將其作為紅黑名單認定的輔助參考。

(六)嚴格信用紅黑名單認定程序。

法律、法規、國家各部門規定對信用紅黑名單認定程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國家各部門規定對信用紅黑名單認定程序沒有規定的,按下列程序認定:

1.信用紅名單的認定程序。認定單位依據認定標準生成守信聯合激勵對象的初步名單,并將其與公共信用信息系統中的各領域“黑名單”進行交叉比對,確保已被列入“黑名單”的主體不被列入“紅名單”。篩查后的初步名單可通過認定單位門戶網站、地方政府信用網站、“信用江蘇”網站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可認定為“紅名單”;有異議的,由認定單位核實處理。

2.信用黑名單的認定程序。認定單位依據認定標準生成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初步名單,可根據需要履行告知或公示程序。有異議的,由認定單位核實處理。被認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應實行事前告知。“黑名單”形成后,應與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各領域“紅名單”進行交叉比對,如“黑名單”主體之前已被列入“紅名單”,應將其從相關“紅名單”中刪除。

三、建立健全褒揚和激勵誠信行為機制

(七)多渠道選樹推介誠信典型。

各級政府和部門在行政監管和服務中要按照信用分類分級管理原則,將信用狀況良好的行政相對人、誠信道德模范、勞動模范、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綠色企業、質量管理獎獲獎企業、企業信用管理省級示范和市級示范企業、和諧勞動關系企業等樹立為誠信典型。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加強自身信用建設,推行企業主動承諾制度,率先在產品服務質量、食品安全、安全生產、勞動保障、環境保護、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實行公開承諾,公開聲明產品服務標準和質量,接受社會監督,形成企業爭做誠信模范的良好氛圍。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完善會員企業信用評價機制,篩選推介誠信會員企業。鼓勵新聞媒體深入挖掘宣傳誠實守信的典型人物、企業和事跡,樹立為誠信典型。在會展、銀企對接等活動中重點推介誠信示范企業。各級政府和部門要及時將誠信市場主體及時在門戶網站和“信用江蘇”等網站進行公示。

(八)探索建立行政審批“綠色通道”。

各級政府和部門在辦理行政審批過程中,對誠信市場主體實施差別化激勵,讓信用成為公共資源配置的重要考量因素。根據法規規章,對誠實守信典型和連續3年無不良信用記錄的行政相對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綠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對部分申報材料不具備的,實行先“信用承諾”后補報材料,在日常檢查、專項檢查中優化檢查方式,減少檢查頻次,推行聯合檢查制度。

(九)優先提供公共服務便利。

各級政府和部門在實施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招商引資配套政策等各類優惠政策中,查詢相關主體的信用記錄,優先考慮誠信市場主體,加大扶持力度。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依法依規對誠信市場主體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在教育、就業、創業、社會保障、城市入戶、住房租賃等領域對誠信個人給予重點支持和優先便利。探索發行個人誠信卡,根據信用積分給予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城市交通系統票價優惠等便利服務。

(十)降低市場交易成本。

探索并鼓勵對信用記錄良好或第三方信用評估等級較高的投標企業,不收取投標保證金。鼓勵有關部門和單位面向誠信市場主體開發應用“信易貸”“信易債”“稅源貸”“稅易貸”“稅貸通”等守信激勵產品。引導涉農金融機構開發激勵守信農村群體的優惠信貸產品。鼓勵金融機構和商業銷售機構等市場服務機構參考使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信用積分和信用評價結果,對誠信市場主體提供綠色服務通道、降低或減免服務費用等優惠和便利。

四、建立健全約束和懲戒失信行為機制

(十一)加強對失信行為的行政性約束和懲戒。

各地各部門應對列入黑名單的嚴重失信主體,依法依規采取行政性約束和懲戒措施。限制安排財政性資金項目,從嚴審核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從嚴控制生產許可證發放,限制新增項目審批、核準,限制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限制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限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融資,限制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等。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注冊執業人員等依法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按照相關規定及時撤銷嚴重失信主體已取得的榮譽稱號,取消參加評先評優資格。對各級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失信行為,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負有直接責任人員采取相應的聯合懲戒措施,使聯合懲戒落實到人。

(十二)加強對失信被執行人的聯合懲戒。

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對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失信被執行人實施限制出境等聯合懲戒措施。將各級法院發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納入省內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懲戒范圍,推動失信行為信息共享、結果互認,促進司法懲戒和社會懲戒深度融合。

(十三)加強對失信行為的市場性約束和懲戒。

建立嚴重失信市場主體信息公開披露機制,便于市場主體在交易中核查市場主體失信行為,識別信用狀況,防范信用風險。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督促企業和個人履行法定義務,對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失信市場主體實施限制購買不動產、乘坐飛機、乘坐高等級列車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級以上賓館及其他高消費行為等措施。引導商業銀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定價原則,對嚴重失信市場主體提高貸款利率和財產保險費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貸款、保薦、承銷、保險等服務。

(十四)加強對失信行為的行業性約束和懲戒。

建立健全行業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推動行業信用建設。鼓勵有條件的行業協會商會與有資質的信用服務機構合作,開展會員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公開評價結果。支持行業協會商會按照行業標準、行規、行約等方式對失信會員開展行業懲戒,視情節輕重對失信會員實行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不予接納、勸退等懲戒措施。

(十五)加強對失信行為的社會性約束和懲戒。

各地各部門應充分發揮社團類、公益類等各類社會組織作用,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失信聯合懲戒。建立完善失信舉報制度,鼓勵公眾對非法經營、隱蔽生產經營場所、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企業其他失信行為進行舉報,嚴格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完善社會輿論監督機制,加強對失信行為的披露和曝光,通過社會輿論的道德譴責,形成社會震懾力,約束社會成員的失信行為。強化媒體信息發布行為的誠信約束。鼓勵公正、獨立、有條件的第三方服務機構,開展失信行為大數據輿情監測,編制發布地區、行業、產業信用報告,并對報告真實性負責。

五、實施聯合獎懲清單式管理

(十六)制定聯合獎懲措施清單。

省級信用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統籌梳理聯合獎懲事項,制定聯合獎懲措施清單,并向社會公示。明確聯合獎懲發起部門、信息共享方式、實施對象、實施措施和實施依據等內容,指導各部門開展聯合獎懲工作。

(十七)實施聯合獎懲動態管理。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日常監管中實施對聯合獎懲措施清單和信用紅黑名單的動態管理。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機構職能調整情況,定期修訂完善聯合獎懲措施清單。建立健全紅黑名單認定、退出、修復和記錄留存更新機制。對紅黑名單進行實時、動態監控,及時更新相關信息并通過聯合獎懲系統反饋給相關部門。相關主體退出紅黑名單后,認定單位及時通過原公示渠道發布名單退出公告,有關部門應停止對其實施聯合獎懲。退出黑名單主體仍應作為信用重點監測對象。

六、加大聯合獎懲信息化支撐

(十八)建設聯合獎懲系統。

充分發揮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歸集共享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的樞紐作用,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和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建立聯合獎懲系統,強化聯合獎懲系統與各部門業務管理系統的對接和有效融合,建設覆蓋各地區各行業的聯合獎懲系統,實現聯合獎懲信息在全省范圍內交換共享、定向分發、自動提醒、實時響應、多方應用、直接反饋和動態調整。

(十九)強化聯合獎懲信息歸集。

市以上及有條件的縣(市、區)各部門應對信用信息進行分類分級處理,確定查詢權限,及時將本地區、本行業、本領域、本部門紅黑名單推送至同級聯合獎懲系統并推送至上級部門,建立動態更新機制。鼓勵信用服務機構依法依規采集信用信息,納入信用報告,開展信用評價。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大數據企業、金融機構、新聞媒體、社會組織等各類單位和公民個人向認定單位提供相關主體的守信行為和失信行為信息,探索研究將其作為紅黑名單認定的重要參考。

(二十)推動聯合獎懲信息公示和共享。

市以上各部門和單位應及時將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的紅黑名單信息通過門戶網站、地方政府信用網站和“信用江蘇”網站公示,并推送至“信用中國”網站,為社會提供“一站式”查詢服務。推動司法機關在“信用江蘇”網站公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信用信息。紅黑名單信息的發布,應當客觀、準確、公正,保證發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發布時限與名單的有效期保持一致。各有關部門從聯合獎懲系統獲取紅黑名單信息,開展聯合獎懲工作并定期反饋聯合獎懲實施情況。依法推進政府與公用事業單位、信用服務機構、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商會開展紅黑名單等信用信息交換共享。

七、構建聯合獎懲運行機制

(二十一)建立觸發反饋機制。

建立覆蓋全省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發起與響應機制。聯合獎懲發起部門負責認定本領域、本部門的紅黑名單,并將認定的紅黑名單報送聯合獎懲系統。各級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負責將紅黑名單推送至聯合獎懲實施部門。聯合獎懲實施部門負責對有關主體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并向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反饋聯合獎懲成效。各地各部門逐步將聯合獎懲信用信息應用嵌入到業務系統中。部門間共同制定聯合獎懲辦法或簽署備忘錄的,將相關信息有針對性地共享給有關實施部門,實施部門負責對紅黑名單主體采取相應的聯合獎懲措施。

(二十二)建立跨區域協同機制。

建立省、市聯合獎懲協同機制。省級信用管理部門負責將認定的紅黑名單及時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信用中國”網站以及各設區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積極推進與國家有關部委以及其他省(區、市)之間的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評價結果互認。設區市信用管理部門負責將確定的嚴重失信主體信息及時推送至省聯合獎懲系統,積極推進省市系統一體化建設和跨地區聯合獎懲。建立健全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信用體系建設合作機制。

(二十三)建立信用修復機制。

各地各部門應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或規范性文件,明確各類失信行為的聯合懲戒期限,規范信用修復流程,建立有利于自我糾錯、主動自新的社會鼓勵與關愛機制。鼓勵支持有失信行為的個人通過主動糾正失信行為、參與志愿服務或慈善捐助等社會公益服務、消除不良社會影響等方式修復信用,認定單位可依法依規將信用修復情況作為黑名單退出的重要參考。

(二十四)建立信用主體權益保障機制。

建立信用信息異議和投訴制度。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執行聯合懲戒措施時主動發現、經市場主體提出異議申請或投訴發現信用信息不實的,應及時告知認定單位,認定單位應盡快核實并反饋,對有誤的信用信息應及時更正或撤銷,信息核實期間不停止執行聯合懲戒措施。因工作失誤導致有關單位或個人被誤列入“黑名單”的,認定單位應及時更正當事人的誠信記錄,向當事人書面道歉并進行澄清,恢復其名譽。導致當事人權益受損的,依法給予賠償。對于被誤列入“紅名單”的相關主體,應盡可能收回其受到聯合激勵獲得的權益。

建立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保護制度。明確個人信息查詢使用權限和程序,做好數據庫安全防護工作,建立完善個人信息查詢使用登記和審查制度,防止信息泄露。對故意或因工作失誤泄露個人隱私信息的,要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信息保護和網絡責任體系,開展信息安全風險評估,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加大對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各部門信用信息系統、信用服務機構數據庫的監管力度,保障信息主體合法權益,確保信息安全。

八、加強組織實施和督查考核

(二十五)加強組織實施。

各地各部門應把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作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建立有效推進工作的組織體系,制定聯合獎懲信息的分類、使用、管理、監督等相關實施細則和操作流程,將紅黑名單信息嵌入本部門業務系統和行政審批、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等工作流程之中,加大查詢使用紅黑名單的工作力度。各級信用管理部門應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加強對各地各部門紅黑名單認定與報送、聯合獎懲制度建設與執行、聯合獎懲措施落實與成效反饋等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

(二十六)加強宣傳教育。

各地各部門應圍繞誠信建設,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開展誠信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新聞網站等各類媒體,多渠道、多層次、多視角宣傳誠信理念、誠信文化、誠信事跡,樹立誠信典型,引導廣大市場主體依法誠信經營。加強重點人群的職業道德建設,加大對失信主體的曝光力度。廣泛宣傳各地各部門開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做法和經驗,擴大聯合獎懲工作的影響力和警示力。

(二十七)加強檢查考核。

依托各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建立健全聯合獎懲的跟蹤、監測、統計、評估機制,確保準確、全面、主動、及時推送紅黑名單信息,確保聯合獎懲的發起、響應、實施和反饋措施落實到位。各級信用管理部門要將信用聯合獎懲實施情況作為各地各部門信用建設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紅黑名單認定、報送和聯合獎懲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和通報,要加強對工作不到位的部門和單位的檢查、督促和整改,切實把國家和省聯合獎懲的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江蘇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促進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共享和使用,加強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用監管機制,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信用信息,是指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簡稱信息提供單位),在履行職責、提供服務過程中產生或者獲取的,可用于識別、分析、判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以下簡稱信息主體)信用狀況的數據和資料。

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公共信用信息的記錄、歸集、共享、使用及其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和國家各部門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條 公共信用信息的記錄、歸集、共享和使用等活動,應當遵循合法、安全、客觀、及時、準確以及誰提供、誰負責,誰產生異議、誰負責處理的原則,維護信息主體的合法權益,不得侵犯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統籌推進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編制發布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和管理規范,設立專職工作機構,保障人力、財力投入,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報送和使用考核評價制度,協調解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中的問題。

第六條 省、市、縣(市、區)信用管理部門負責指導和推進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業務開展,組織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的建設,指導、管理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公共信用信息的記錄、歸集、共享和使用,組織建立健全聯合獎懲系統和獎懲機制。工商、信用、民政、機構編制部門,具體負責企業、自然人、社會組織和事業單位信用信息目錄、標準規范、管理制度以及信用信息應用、監管工作。

省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具體負責省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和“信用江蘇”網站等的建設、運行和維護,負責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處理和管理,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交換共享、查詢應用以及信用修復、異議處理等相關服務。

市、縣(市、區)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在本級信用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下,按照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總體建設規劃、規范和一體化建設要求,建設、運行、維護本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和信用網站,歸集、整合本行政區域內的公共信用信息,為本行政區域內的政府部門、社會機構(以下簡稱信息使用單位)和公眾提供信用信息服務,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上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報送信息。各級信息提供單位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規范做好本行業(領域)公共信用信息的記錄、歸集、報送、管理以及異議處理和信用修復等相關工作,并將本行業(領域)產生的公共信用信息按時提供給同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

各級信息使用單位按照國家、省和市公共信用信息使用有關規定和規范,做好公共信用信息交換共享和應用,開展分類管理和聯合獎懲等相關工作。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制定失信程度分類、紅黑名單認定、信用信息交換共享、信息安全保障、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或規范,深化公共信用信息的應用,推廣信用評價、信用報告等信用產品和服務,提高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

第二章 公共信用信息的記錄與歸集

第八條 公共信用信息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各級信用管理部門負責會同信息提供單位,依據國家和省信息目錄規范以及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目錄編制指南要求,編制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并征求社會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單位予以發布,明確信息記錄、歸集的內容、使用范圍、更新周期、數據來源、格式規范、使用期限和保存期限等。依托統一政務數據共享平臺交換的信息,納入全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目錄統一管理。

第九條 公共信用信息包括信息主體的基礎信息、正面信息、負面信息和其他信息。

第十條 信息主體的基礎信息包括下列內容:

(一)自然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戶籍地址、實際居住地址、工作單位、婚姻狀況、學歷、出入境證件等相關信息;

(二)法人和其他組織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類型、注冊資本(金)、成立日期、住所、經營范圍、股權結構、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高管的姓名職務及身份證號碼等注冊登記信息;

(三)行政許可信息、行政審批信息;

(四)從業(執業)資質資格信息;

(五)其他基礎信息。

第十一條 信息主體的正面信息包括下列內容:

(一)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法律法規授權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授予的表彰、獎勵等信息;

(二)參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法律法規授權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開展的志愿服務、慈善捐贈活動等信息;

(三)其他正面信息。

第十二條 信息主體的負面信息包括下列內容:

(一)反映信用狀況的刑事犯罪判決信息、違法違規信息;

(二)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信息;

(三)欠繳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社會保險費、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信息;

(四)違法用工、騙取套取社保基金、惡意欠薪、稅收失信、傳銷、統計違法、非法經營、違規運輸、出借和借用資質投標、圍標串標等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信息;

(五)發生產品質量、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責任事故被監管部門處理的信息;

(六)提供虛假材料、違反告知承諾制度的信息;

(七)被監管部門處以市場限制、禁入的信息;

(八)發生學術造假、考試作弊行為等被監管部門處理的信息;

(九)適用一般程序作出的反映信用狀況的行政處罰信息、行政強制執行信息;

(十)經依法認定的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負面信息。

第十三條 信息主體的其他信息包括下列內容:

(一)信息提供單位認定的信息主體信用狀況信息;

(二)信用承諾信息;

(三)日常監督檢查、約談等信息;

(四)不動產動產抵押登記、股權出質登記、商標注冊、知識產權出質登記等反映信息主體履約能力和信用狀況的其他信息。

第十四條 禁止歸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基因、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歸集的其他個人信息。

第十五條 信息提供單位應以居民身份證號碼、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基礎,按照目錄規范記錄公共信用信息,根據行業(領域)失信等級標準,對失信行為信息標明失信程度,建立健全信息主體的信用檔案。

第十六條 信息提供單位應當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公共信用信息系統提供公共信用信息,并對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逐步創造條件,依托省、市、縣(市、區)統一的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統一歸集和交換公共信用信息。信息提供單位應通過數據庫對接等方式向公共信用信息系統提供信息,暫不具備數據庫對接條件的,以適當過渡方式提供信息。

信息提供單位可采取省統一推送或同級推送方式向公共信用信息系統提供公共信用信息,避免重復歸集報送。

省統一推送。由省級部門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將全省的部門信息統一推送給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由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按照省市共享交換目錄向各地方公共信用信息系統推送信息。對于省統一推送之外地方增加的信息,按照省市互補的原則由地方各部門補充向同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推送,各地方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報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

同級推送。由省、市、縣(市、區)部門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將信息分別推送給同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

第十七條 信息提供單位應按照國家和省制定的紅黑名單認定標準開展紅黑名單認定,向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報送紅黑名單信息。各級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應將紅黑名單信息納入相應信息主體的信用檔案。

第十八條 各級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應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建立本行政區域的信息主體信用檔案。

第三章 公共信用信息的共享與應用

第十九條 依據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制度規定,由各級信用管理部門會同信息提供單位在信息目錄中明確信息使用范圍,將公共信用信息分為社會公開、政府共享、授權查詢三類。

第二十條 各級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應當按照信息目錄明確的政府共享信息范圍,與信息使用單位共享。鼓勵信息使用單位在業務系統中采用嵌入式接口調用方式,實時獲取并使用公共信用信息。

第二十一條 各級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應當按照信息目錄明確的社會公開信息內容和范圍,通過信用江蘇網站及其微信公眾號、APP和各級信用網站或其公共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二條 各級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應當依據信息主體授權,按照信息目錄明確的授權查詢信息范圍,通過信用服務窗口、信用網站、信用APP等途徑,向信息使用單位和公眾提供查詢服務。

信息主體申請查詢的,應當提供有效身份證明;信息主體授權他人查詢的,應當提供授權證明(書面或短信驗證等方式);信息主體通過信用網站、信用APP等線上查詢或授權查詢的,應當通過身份識別認證。

第二十三條 依托省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推動公共信用信息系統與政務服務“一張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市場監管信息平臺等政府部門(單位)信息系統的交換共享。依法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系統與征信機構、金融機構等組織的信息共享機制,促進政務信用信息與社會信用信息互動融合,滿足社會應用需求。

第二十四條 各級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應健全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為信息使用單位和公眾提供基礎信息比對核查、信用信息查詢、信用審查、紅黑名單公示、信息批量交換、聯合獎懲、信息嵌入應用等多渠道和多方式的信用信息應用服務。

第二十五條 各級行政機關、行使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應根據履行職責需要,在對行政相對人實施行政許可、財政資金和項目安排、公共資源交易、日常監管、評優評級等活動中,進行信用審查,應用信用報告,識別、分析、判斷信息主體信用狀況,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中依照法定權限予以分類管理和服務。

第二十六條 鼓勵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群團組織等依法依規查詢公共信用信息,根據信息主體的信用狀況,對守信主體采取優惠便利、增加交易機會等降低市場交易成本的措施;對失信主體采取取消優惠、提高保證金等增加交易成本的措施。

鼓勵金融機構對守信主體在融資授信、利率費率、還款方式等方面給予優惠或者便利;按照風險定價方法,對失信主體提高貸款利率和財產保險費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貸款、保薦、承銷、保險等服務。

第二十七條 鼓勵社會法人和公眾查詢自身或經授權查詢相關方的公共信用信息,在經濟交往和社會活動中廣泛應用公共信用信息。

第二十八條 信息使用單位要貫徹落實國家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和各項備忘錄要求,依托聯合獎懲系統,依照聯合獎懲清單,對列為紅黑名單的信息主體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

第二十九條 信息提供單位應將嚴重失信法人的失信信息記入負有責任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的失信記錄,具備條件的應標明失信嚴重程度。信息使用單位可以依法對該組織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作出相應的聯合懲戒措施。

第四章 信用修復和權益保障

第三十條 公共信用信息系統歸集的失信信息有效期,一般失信為1年、嚴重失信為3年。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失信信息有效期自失信行為認定之日起計算,有效期屆滿的,不得再作為懲戒依據,也不再公開發布,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一條 信息主體認為其公共信用信息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向信息提供單位或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提出異議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一)信息主體的公共信用信息與事實不符,存在記載錯誤或者遺漏的;

(二)歸集本辦法第十四條禁止歸集信息的;

(三)失信信息超期限使用的。

第三十二條 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和信息提供單位收到異議申請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異議信息需提交信息提供單位核實的,信息提供單位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工作,并及時反饋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

異議信息處理期間,應打上標識,但不影響其公示與應用。

異議信息經核實確實有誤的,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負責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修正,更正發布,并在原發布和提供范圍內予以公示;異議信息核實無誤的,去除標識,維持原信息。

第三十三條 信息主體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或有異議的,可向本級信用主管部門提出申訴;對申訴結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信息主體在其失信信息使用期限內,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可向信息提供單位提出書面信用修復申請。

(一)已對失信行為進行了糾正,并取得明顯成效,該失信行為的不良社會影響已基本消除;

(二)該失信行為自糾正之日起,1年內未再發生同類失信行為;

(三)信息主體應強化誠信自律意識、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并承諾不再失信。

第三十五條 符合信用修復規定的信息主體提出信用修復申請后,信息提供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提出書面信用修復意見,并在部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信息提供單位應核實并提出意見。

公示期間無異議的,信息提供單位將信用修復信息報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應及時采用修復后的信用信息。信用修復后,原始失信信息應當轉為檔案保存。

第三十六條 信用管理部門、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信息提供單位和信息使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信息記錄、歸集、共享、使用和管理等程序中,應當遵守國家和省有關信息安全的規定,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理機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密措施,確保公共信用信息安全。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撤除、更改公共信用信息,切實保障信息主體的權益。

第三十七條 信用管理部門、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信息提供單位和信息使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未按照要求記錄、提供和使用公共信用信息的,未按照規定處理異議申請的,篡改、虛構、隱匿或者違規刪除、披露公共信用信息的,違反信息安全規定的,由上級信用管理部門或者同級監察機關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督促和考核

第三十八條 各級信用管理部門要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信息提供單位和信息使用單位根據本辦法要求,制定公共信用信息記錄、歸集、處理、共享、使用和管理的工作程序、管理制度以及相應的督促檢查和考核制度,建立完善信息歸集和使用協調溝通機制,加強日常工作的督查與交流,切實協調解決信息歸集和使用工作中的問題。

第三十九條 各信息提供單位和信息使用單位均應明確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的牽頭部門,落實數據管理和審核等責任人員,加強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不斷提升信息歸集和應用的常態化、連續化和高效化。

第四十條 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情況通報制度。各級信用管理部門要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定期編制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應用情況報告,將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應用情況作為信息提供單位和信息使用單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行業協會商會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產生或獲取的公共信用信息,其記錄、歸集、共享、使用和相關管理活動,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江蘇省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暫行辦法的通知》(蘇政辦發〔2004〕114號)不再執行。我省已出臺的信用管理文件相關條款與本辦法規定不一致的,執行本辦法。

国产欧美日韩精品专区_一个人看的www在线观看免费_亚洲欧美日韩综合一区_国产免费爽爽视频在线观看
主站蜘蛛池模板: 又硬又粗进去好爽免费| 妞干网视频| 黄a大片| 黄色片一区| 毛片免费视频观看| 久久这里只精品热免费99| 调教她的尿孔h导尿| 日韩欧美高清在线观看| 在线看黄免费| 久久精品国产99国产精品澳门| 91青青青国产在观免费影视| 超时空要爱1080p| 深夜特黄a级毛片免费播放| www国产精品| 精品国产麻豆免费人成网站 | 麻豆人妻少妇精品无码专区 | 黄网页在线观看| 亚洲免费黄色网址| 91精品欧美一区二区三区| 欧美精品videosex极品| 欧美大BBBBBBBBBBBB| 国色天香中文字幕视频| 日韩中文字幕在线观看| 日韩高清国产一区在线| 高清无码一区二区在线观看吞精| 美日韩在线观看| aⅴ免费视频| 一本丁香综合久久久久不卡网站| 用我的手指来扰乱吧全集在线翻译| 坐公交车弄了2个小时小视频| 国产一级特黄高清免费大片| 欧美综合自拍亚洲综合图片区| 人妻体内射精一区二区| 国产精品剧情| 91东航翘臀女神在线播放| 久久精品国产亚洲av瑜伽| 大帝AV在线一区二区三区| 一级一级一级一级毛片| 伊人干| 精品国产一区二区三区AV性色| 没有被爱过的女人在线|